五億探長呂樂撒手 貪官幽靈飄蕩神州
《信報》獨眼新聞:「我一係唔貪,要貪我就要貪夠一億!」這句在電影《五億探長雷洛傳》的對白,正是反映前總華探長呂樂的心態。這位極具傳奇色彩的貪官,據報上周已與世長辭,終年90歲。
不過,實情是呂樂在上世紀五、六十年代收授利益得來款項,不是1億,而是五億元,可謂超額完成。可幸,廉政公署成立三十六年,這類無法無天的貪污情況,或無可能再有機會出現。不過,在內地,經濟急速增長加上法制未及配合下,貪污賄賂情況無日無之,隨時都會爆出呂樂這類貪官。
歷史在重演,這個炎黃國度,恐怕正是貪官的樂土。
位不高、權極重
十九年前劉德華主演的《五億探長雷洛傳》,到今天仍然有好多人記得,但「雷洛」這個名字並非真名,其實是電影製作人向氏兄弟曾到台灣親自訪問呂樂,獲得對方願意拍攝,但條件是不能用真名,所以製作人才以讀音相似的名字代替。
有「五億探長」之稱而一直被通緝的呂樂,據報道稱,上周已在加拿大去世,家屬昨日低調地在大溫地區一個僻靜的地點舉行告別儀式。
這位年屆九旬的老人,晚年在台灣敦化南路豪宅定居,過着簡樸的生活。由於台灣和香港沒有引渡協議,儘管他被廉政公署通緝多年,但他在台灣屬於合法定居。後來,有傳媒暴露了他在台灣的行蹤,遂再轉往溫哥華定居。
呂樂是香港四大總華探長之一(另外三人是顏雄、韓森及藍剛),在長洲長大,於1940年加入警隊,由軍裝警員做起,1958年當上新界區的總華探長,翌年更擔任港島及九龍區總華探長,月薪大約1000元。
當年的警務處將香港島、九龍及新界劃分為三個警區,在每個警區內設立一個「總探長」的職位,旗下有「探長」負責偵查罪案,因為很多外籍高級警務人員都不諳中文,需要依靠他們查案,所以不少擔任這些職位的華籍警務人員甚為吃得開。
(節錄)
全文
jack wong tai sin - 2010年05月21日 09:31
1997年之前,為什麼廉署不能從加拿大引渡呂樂回港?
都是英聯邦,我認為這是可能的。
BKYW - 2010年05月21日 10:06
其實在內地,經濟急速增長法制是能配合的,因為立法、司法、執法三者都很有默契,所以受害者往往求救無門,加上言論受箝制,實在是有寃無路訴,只有成為沉默的羔羊。那些憲法裡的人權啦法治啦言論自由啦,都只是用來點綴的。所以為何內地近月有多宗斬殺幼稚園師生的事件,起因都是人民壓力無處宣發;而內地人處事往往訴諸暴力,這並不是偶然的,因為這個人民政府真的太爛.........
江力 - 2010年05月21日 12:29
以前的狗係收人$后至俾甜頭, 而家的黃皮狗係先俾甜頭, 唔做官家狗后才以做資本家私畜狗形式收$
porky - 2010年05月21日 12:29
Paste
五億探長雷樂傳中的(豬油仔), 豬油仔系收租佬 長,同期的收租佬有馬老大,沙榮
沙皮九(九十幾歲,兒孫滿堂兼家財百億) 羊咩東, 豬油仔,三親兄弟in SZ
(http://www2.uwants.com/viewthread.php?tid=4304969&extra=&page=1)
Porky's info
SZ 香蜜湖??
收租佬馬老大=prototype of 黑骨棠's Old Godfather
porky - 2010年05月21日 14:20
Actually Mainland Chinese people prefer old HK corruption model as I were told in GZ HK corruption is a loading add-up but China's corruption is in the bones. Please comment
jack wong tai sin - 2010年05月21日 16:16
正義在哪裡?廉署應解釋為何他們不知道呂樂在加拿大!
"當年曾處理“四大探長”貪污案的廉署前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說,呂樂當年操控極大的貪污集團,“見光的資產有一半已好彩”,他說,以香港與台灣和加拿大的關係,想尋找一個人並不難,“問題是想不想找,還是想維持現狀”。"
有人說在新加坡有印尼骯髒錢,現在我們也知道在加拿大也有
HK 骯髒錢!
“問題是想不想找(呂樂),還是想維持現狀”
cheukhon - 2010年05月21日 17:23
呂樂後期由台灣去了加拿大,估計是拿著台灣護照過去的,香港政府那有能力通緝跟引渡一個手拿中華民國護照的人,單去証明兩個呂樂是同一個呂樂,台灣已經不會幫你香港政府。
oldman - 2010年05月21日 17:57
cheukhon 君,咁老廉有冇做過野先,例如派人過加拿大舉證,並要求引渡。如果冇,便失職矣。
jack wong tai sin - 2010年05月21日 18:01
hi cheukhon,應該有背景檢查。否則,加拿大情報太糟糕了。
我比較接受加拿大
"准許呂樂移民加拿大醫病,其後加拿大法院以人道立場為理由,批准申請。"
"准許呂樂移民加拿大醫病,其後加拿大法院以人道立場為理由,批准申請。"
ftnchen - 2010年05月22日 00:16
老廉74年成立,呂樂79年到台灣。
以我所知,打 extradition 係長命戰。 當年佳寧案幾個共犯,都打咗好多年先 "的" 到佢哋返來受。 當年有試過 extradite,但比呂樂聞到風再有人搭/教路閃到台灣,絕對唔奇。
黃大仙兄,好心咪斷案靠斷估。。。
仲有,徐家傑條友講嘢咪信。 當年佢做到甘高級,本來第一個華人老廉二哥就係佢,耐何搞到差不多比人即捕即解甘炒魷? 據内部人士所講,因為老廉除咗查案外,仲會幫政府在重要人事任命前做 vetting。 傳聞有人當年濫用職權,幫北方老友做二五,身在事頭婆營心在黨。 唔使講,件事係真的話都幾震撼,亦屬最高機密,所以有關當局速戰速決,以唔將件事見光閙大解決咗。